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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服务税前扣除标准(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税收政策)

发布于 2024-08-05

手续费汇算清缴税前可以税前扣除吗?

1、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时,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中扣除汇算清缴的手续费和相关的费用。汇算清缴的手续费和相关的费用,应当在企业报送的当期汇算清缴报表中明确标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2、银行手续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是可以扣除的费用。企业与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后,产生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这一扣除额的上限是确认收入金额的5%。

3、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费用税前扣除过程中应该坚持合理性和相关性原则,此原则是判断企业扣除支出是否合理的主要标准,按照规定,与企业经营情况不相关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企业严格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标准进行工作,这样才能够将支出合理地列入税前扣除。

4、正面回答可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即使款项已经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额怎么算

1、在计算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时特别要注意计算基数的确定。职工教育经费的计算基数为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对于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对于超过的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内结转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原则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必须是实际发生的,才可以税前扣除。如果是仅仅计提,而未实际发生的支出,则不能税前扣除。

3、如果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账面计提数以及扣除限额数三者不一致时,应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账面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超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可递延扣除。

4、根据税务机关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一次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

1、可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 (一)所有行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指电子设备),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2、软件、集成电路和新购设备的加速折旧政策,价值500万以下的设备可一次性扣除,超过部分按旧政策执行。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设备购置可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无500万上限。 固定资产购进原则明确,货币购入以发票为准,分期付款按到货时间,自建资产以竣工结算为准。

3、法律分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 条件及标准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可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